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22.5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1164.5m。最大站间距为1842.5m,为复兴路站-十里堡西街站,最小站间距为552m,为和平路站-光华路站。共设置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与规划5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西岗头车辆段一处,在玉村南路站、东垣东路站预留延伸条件。

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2.577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51km,最大站间距3.008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862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一处,在二十里铺站、东佐路站预留延伸条件。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5个工区(07、09、10、11、12)、6号线一期工程7个工区(01、02、03、04、05、06、08)的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自动售检票、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通信、信号等系统关键设备材料相关检测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本标段预估检测费用为300万元。

2.5 服务期限

自开工指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招标方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做相应调整或顺延,中标方无条件配合。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含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须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钢结构、建筑节能);

3.1.3投标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有效期内。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有下列其中一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投标人不得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

联系电话:0311-******** 185*****329

传真:0311-********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质量检 城市轨道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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