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包3: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咸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包3: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40*******
3、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78.38(万元)
6、最高限价:678.38(万元)
7、采购需求:
包1:生活垃圾处理收集设施更新。更新改造1307个智能生活垃圾分类亭,投入198套集装箱式智能生活垃圾分类集中亭。 包2:生活垃圾处理运输设备更新。建立与垃圾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淘汰老旧混装垃圾处理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清洁车辆66辆。 包3: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更新。淘汰老旧压缩设备,对5处垃圾中转站的配套设施进行更换,主要更换5套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及配套的10套垃圾集装箱。(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链接: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点e交易供应商客户端(链接:https://hbszfcg.etrading.cn/)操作方法详见(新点e交易—常用下载—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本级
地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
联系方式:189*****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28号锦绣城B栋15楼
联系方式:18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工
电话:186*****69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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