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标公告一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服务
(招标编号:Z31010018XD000312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时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smw,creditchina,gov.cn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cc即.gOv,cn)等渠道查询本单位信用记录,提供相应查询结果记录文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公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采购组进行资格审核,以及领取招标文件(审核合
格后以邮件形式或纸质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会议室待定)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由招标方组织专家开标及评标,上述开
标时间为暂定)
七、其他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招标机构有权拒
绝向其提供相关信息和招标文件:
程设
1、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经办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营业执照副本:
入
4、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材料等:
招标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做初步验证,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
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
联系人:符老师
电话:(021)54085378-2378
电子部件:fux@huank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院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院有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