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雷波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雷波三峡中学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金沙镇丁丁马村
当事人: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二、基本情况
经查,雷波三峡中学委托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三峡中学2024-2025学年度高中大宗食品和原辅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40*****),存在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款:“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规定,本机关拟责令雷波三峡中学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予以通报,对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雷波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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