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中共清远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BJQY2024-045

项目名称:中共清远市委党校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或项目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止,以先到为准,最终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40%或以上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 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如果非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40% 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中小企业情况)。②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划分标准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28%或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③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划分标准小微企业的,是否分包(仅限于需求中适宜分包的内容)不作强制要求,如果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未分包的则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分包,则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为:全部内容。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如采取分包的,则供应商和接受分包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网上投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请各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合同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清远市委党校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西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静福路25号金茂翰林院五号楼5层08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763-*******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委党校食堂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