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无人机侦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402526408)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侦测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侦测设备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无人机侦测设备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
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
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
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
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无人机
侦测设备销售或租赁项目相关业绩(至少包含无源侦测设备或光电设备)(须提供相关业绩
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能体现以上内容的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
业主证明)。
除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外,合格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部的查询截
屏,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网页的复核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记录。【注:请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屏(按“行贿”+“单位名称查询”)。评标时
以评标委员会在上述网页的复核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被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注:此名单如产生,
会公布于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hairport.com)首页标题栏中“机场集团/
招标信息/政策发布”页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30 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00(北京时间,下同)期间获取招标文件。2.本项目平台服务费 1000 元,获取招标
文件后,平台服务费不退。未按要求支付平台服务费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各投标人在 https://www.JSTC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
电话:400-058-0203),并在关注项目后按系统提示采用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平台服务
费(投标人可在系统中开具电子平台服务费发票)。请在上述手续完成后,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
七、其他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
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启航路 900 号
联 系 人:宗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6 楼
联 系 人: 赵恒、许一凡、宗超
电 话: 13615162112
电子邮件: 1876187991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