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CZB04202411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8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工程南起郭家咀水库坝下,北至东风渠,治理河道总长约 22.3 公里(不含金
水河调洪工程、分洪工程、燕庄水面节点改造工程、大石桥节点景观改造工程、沿河路及涉
铁节点改造工程),实施范围为金水河河道及两岸绿地空间(绿地空间不含南水北调总干渠
南侧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应答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提供信用平台上公司信息截图。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
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以来连续
缴纳至少 6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3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
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4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
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2.5 其他要求:
2.5.1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应答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
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2.5.2 应答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5.3 应答人须承诺 2021 年 11 月 01 日以来应答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
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
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应答人公章)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
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
七、其他
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比选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现委托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
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应答人参与本次比选。
一、工程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1.2 项目概况:该工程南起郭家咀水库坝下,北至东风渠,治理河道总长约 22.3 公里(不
含金水河调洪工程、分洪工程、燕庄水面节点改造工程、大石桥节点景观改造工程、沿河路
及涉铁节点改造工程),实施范围为金水河河道及两岸绿地空间(绿地空间不含南水北调总
干渠南侧范围)。
1.3 比选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项目的
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4 项目地点:郑州市。
1.5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
1.6 比选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比选包。
1.7 服务周期:30 日历天。
1.8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0000.00 元。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并提供信用平台上公司信息截图。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环保类高级工程师
职称,并且与本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 年以来连续
缴纳至少 6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2.3 财务要求: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
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4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
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2.5 其他要求:
2.5.1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应答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
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2.5.2 应答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5.3 应答人须承诺 2021 年 11 月 01 日以来应答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
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
一比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2.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北京时间 09:30~12:0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方法及地点: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应答人公章)到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
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获取。
3.3 售价:0 元/份。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郑州市二七
区齐礼闫路 1 号 502 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25 号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88897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韦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邮 箱:LCZBDL004@163.COM
七、免责声明
本次项目比选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除上述外,不在其他
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比选信息均为非法转载,
均为无效。
2024 年 11 月 1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25 号
联 系 人:宋老师
电 话:0371-67188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韦先生、周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5
电子邮件: LCZBDL00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