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站后工程第十二批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站后工程第十二批甲供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45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9〕11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铁建函〔2019〕33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站后工程第十二批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宁市、贵港市、玉林市范围。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工程,内容为:(1)区间正线:南宁东站至玉林北站,南广线K12+727~本项目DK194+800,正线全长193.31km,其中新建左线长190.03km,双线并行段长181.37km,右线绕行段长7.47km;(2)云钦联络线及南宁东站相关改建工程:1)本项目左线接轨于南宁东站的云钦联络线,左线利用云钦联络线引入南宁东站,局部需对云钦联络线拨道改建,改建长度0.945公里;2)柳南场东咽喉改建工程;(3)玉林存车场及相关工程;(4)初步设计总概算为267.68亿元,其中静态投资256.37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0m;速度目标值: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账号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4-12-05 09:30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包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显示下载包件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jttzjt.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次招标程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请随时留意网站相关信息发布。
7.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267号建设银行办公大楼
邮编:******
联系人:黄 工
电话:0775-*******
电子邮件:nytlwz202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编:******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9*****119
电子邮件:nytlwz2020@163.com
9.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电话:020-********
传真:020-********
电子邮件:guangzhoudiquju@nra.gov.cn
招标人: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陈华梁 (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NYWZ-25 | 机务、车辆、房建非安装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须具有2019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机务或车辆或房建非安装设备类的供货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5.2对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6.1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9年9月至今(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乘务一体机、应急升弓装置、履带式曲臂车(蜘蛛车)、移动检查高空作业平台、候车厅旅客座椅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和所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持乘务一体机、出退乘一体机、应急升弓装置、履带式曲臂车(蜘蛛车)、移动检查高空作业平台、智能垂直爬墙机器人、候车厅旅客座椅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其他设备允许外购并提供售后服务。 6.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指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指对产品的业绩要求(代理商或制造商提供的业绩均可),代理商与制造商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
(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标签: 甲供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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