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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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CZX2024-11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87,149.50 元,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7,149.5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设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
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磋商申请人可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相关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磋商截止任意一个
月的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
立不满 2 个月的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应提供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磋商申请人可提供“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参照《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
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
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申请人应提供书面承
诺;
3.2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
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
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存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将否决其磋商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承诺函。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人应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2.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
料(各一份)(1)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2)磋商申请报名登记表。获取文件时提供的
一切证照复印件资料应清晰可辨识,资料信息模糊不清的不予报名。3 文件售价:¥600.00
元/份,售出后不予退还,磋商资格不得转让。4.磋商申请人可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请
磋商申请人发送 2 所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到邮箱 844974576@qq.com,并将纸质原件在磋商截
止前快递至采购代理公司(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联系人:
罗老师,联系电话:0871-65955210),请勿发到付件,请勿投递到快递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08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1108
2.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87,149.50 元。
5.最高限价:¥87,149.50 元。
6.采购内容:
经开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 45 平方米,实施内容包括地面防潮
处理,通风设备安装,强电、弱电布设,监控安装,内部外部墙、顶面处理粉刷及相关设备
设施购置等。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 15 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8.服务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公安分局 110 指挥中心大楼,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要求,满足采购人关于安全、质量、进度、保密等各方面管理要求。
10.质保期限:自项目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1 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不收取。
2.公告发布媒体:
2.1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
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
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 本项目对未成交申请人可能涉及的智力成果、报告成果等不进行任何补偿,参与磋商申
请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提交响应文件申请人数量达到文件开启条件后,响应文
件不予退还。
4. 在项目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企业信
息、个人信息,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收集和存储,报名参与
磋商视为同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行相关操作。采购文件中对个人信息的公开,包含但不限
于邮箱地址、联系方式等均应工作需要公开,且已征得当事人同意。
5.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 年版)的
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
府采购,采购人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依据内控程序并结合项目
实际进行采购,并保留对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6. 基于绿色节能的原则,磋商申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提倡豪华装订,建议双面打印,保
证文件内容清晰完整即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公安局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辰逸路 97 号
联 系 人:陈警官
电 话:0871-67426401
电子邮件:15067478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岳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 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 80 号火炬大厦 14 楼 1412 室
联 系 人: 王老师

话: 0871-65955210
电子邮件: 84497457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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