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GXTC-C-24660002)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1.14 号线车站暖通系统是以水冷螺杆式机组为冷源的一次泵定流量系统,空
调末端按照服务区域分为大小系统,分管公共区域和设备办公空间。目前冷却塔、冷却水泵
采用变频方式,冷冻水泵、组合空调采用工频方式。因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大部分时间运
行负荷未达到最大负荷,形成“大马拉小车”的现象,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故本项目计划
对 14 号线目前 30 座车站(不含张郭庄、园博园和阜通三座车站)进行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
造,降低地铁通风系统及冷机系统的能耗,达到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目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01 标段; (002)
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02 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01 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4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1 项通风空调系统
节能项目施工合同业绩;
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至少为 1 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 1 人,且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C 本);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成员中持有应急管理局签发的低压电工证的不得少于 3 人(不包
含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
5.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2)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协议
书、合同金额、签章页及关键内容),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同一条地铁线路的项目业绩按一个计算,一条地铁线路与其延长线的业绩按一个计算,线
路的一期、二期工程的业绩按一个计算。
4)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002 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02 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4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1 项通风空调系统
节能项目施工合同业绩;
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至少为 1 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 1 人,且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C 本);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成员中持有应急管理局签发的低压电工证的不得少于 3 人(不包
含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
5.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2)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协议
书、合同金额、签章页及关键内容),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同一条地铁线路的项目业绩按一个计算,一条地铁线路与其延长线的业绩按一个计算,线
路的一期、二期工程的业绩按一个计算。
4)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600 元人民币。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
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
兴大厦 11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
兴大厦 11 层)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北京轨道交通 14 号线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14 号线车站暖通系统是以水冷螺杆式机组为冷源的一次泵定流量系统,空
调末端按照服务区域分为大小系统,分管公共区域和设备办公空间。目前冷却塔、冷却水泵
采用变频方式,冷冻水泵、组合空调采用工频方式。因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大部分时间运
行负荷未达到最大负荷,形成“大马拉小车”的现象,造成大量的能源浪费。故本项目计划
对 14 号线目前 30 座车站(不含张郭庄、园博园和阜通三座车站)进行空调通风系统节能改
造,降低地铁通风系统及冷机系统的能耗,达到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的目的。
1.1.1.建设地点:北京市。
1.1.2.规模:对 2021 年底前开通运营的 14 号线 30 个站点的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
造。
1.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在 6 个月内完成施工组织文件、安全管理计划、设计
方案、设计图纸并通过甲方审核、完成现场施工。
1.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01 标段为 14 号线善各庄站至十里河站合计 15 个
站点的车站通风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02 标段为方庄站至大瓦窑站合计 15 个站点的车站
通风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1.2.招标范围
1.2.1.01 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 号线善各庄站、来广营站、东湖渠站、望京站、
望京南站、将台站、东风北桥站、枣营站、朝阳公园站、金台路站、大望路站、九龙山站、
平乐园站、北工大西门站、十里河站新增 15 套节能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以及节能控制系
统与既有通风空调系统整体调试。
1.2.2.02 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庄站、蒲黄榆站、景泰站、永定门外站、北京
南站、景风门站、西铁营站、菜户营站、丽泽商务区站、东管头站、西局站、七里庄站、大
井站、郭庄子站、大瓦窑站新增 15 套节能控制系统及配套设备,以及节能控制系统与既有
通风空调系统整体调试。
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01、02 标段投标人均须满足以下 2.1-2.5 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9 年 4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1 项通风空调系
统节能项目施工合同业绩;
2.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至少为 1 人)应具备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资
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 1 人,且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C 本);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成员中持有应急管理局签发的低压电工证的不得少于 3 人(不包
含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
2.5.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投标。
注:
1)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2)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协议
书、合同金额、签章页及关键内容),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3)同一条地铁线路的项目业绩按一个计算,一条地铁线路与其延长线的业绩按一个计算,线
路的一期、二期工程的业绩按一个计算。
4)投标人可同时就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 600 元人民币。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至国信招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如需邮购,则将招标文件售价款按下述账户汇款至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款单上应
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编号、标段号(如有),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扫描
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姓名发邮件给国信招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标书款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
邮寄给贵单位。如需对招标文件购买款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开户
行及账号等信息。
01 标段: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人民币帐号:30206098005973
02 标段: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人民币帐号:30206098006000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自身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标段号,否则,
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
式。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
厦 11 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特别提醒: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
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联系人:余工
电 话:010-88461218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0 号国兴大厦 11 层
联系人:李冰冰、李铮
电话:010-88354433,13720096264,13720096256
电子邮箱:guoxingd66@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地铁四号线车辆段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88461234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10 层 1003
联 系 人: 李铮、李冰冰
电 话: 13720096264
电子邮件: guoxingd6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