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共性能力支撑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统一用户中心公众侧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一、采购条件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委托,就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
公司共性能力支撑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统一用户中心(公众侧)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范围
2.1项目名称: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共性能力支撑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统一用户中
心(公众侧);
2.2项目编号:YXEC-20241113-003 ;
2.3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4采购内容范围:委托开发统一用户中心(公众侧),包包括用户管理、配置管理、注册管理、认证管理
、同步管理、对接管理、统计管理、安全审计管理、分析展示管理、基础库交互管理等功能(详见项目采购
需求);
2.5建设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7质量保障期:终验合格后免费质保三年;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
(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信息化类(含软件开发)合同
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
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出具承诺书)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个人信用】【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对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无法通过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个人信用的情况,供应商应
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不限。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
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
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
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
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
(2)”情况的除外。
(5)信誉要求中的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
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
目采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
,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4.1本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合格并办理
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豫信e采平台
(https://yxec.eathink.com.cn)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华测CA新办)、供应商
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商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4.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
间)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533 0087 63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花园支行营业部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
图上传到豫信e采平台。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 e 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登录豫信 e 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递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
豫信 e 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
、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街道白佛南路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3层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80965366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联系人:孙先生 周女士
联系电话:18137372705
邮箱:jt-zb@163.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