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罗溪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
程 DB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196)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罗溪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已
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
2.2 项目概况:
2.2.1 华能七里光伏发电项目和华能前坊光伏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
镇、七里乡,二者光伏区位于同一坑塘水面合并设计布置,光伏区占地面积约 2300 亩。
华能前坊光伏项目不新建升压站,通过两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华能七里光伏发电项目
新建 110kV 升压站。项目已建成 110kV 升压站一座,5 回 35kV 集电线路(七里项目 3
回,前坊项目 2 回),已建成并投产容量 120MWp(七里项目 80MWp,前坊项目
40MWp)。拟充分利用光伏区剩余土地约 170 亩和升压站内构建筑物屋顶布置光伏组件
对项目进行完善,新增光伏组件由光伏区、升压站附属建筑屋顶、升压站车棚组成。规
划增加建设容量为 10.66MWp,其中七里项目部分增加直流侧容量 7.13MWp(升压站内
0.07MWp),前坊项目部分增加直流侧容量为 3.53MWp。。
2.2.2 华能罗溪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罗溪镇、架桥镇和张公镇附
近,项目总容量 100 MWp,安装标准功率 575~585Wp 的双面太阳能电池组件,配置新能
源箱式变压器(欧式)、组串式逆变器,已建成一座 110kV 升压站,并通过新建单回 110kV
电压等级的线路接入至温圳 220kV 变电站。拟充分利用#1 光伏区剩余土地对项目进行
完善,规划建设容量约为 5.45664MWp。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和罗溪光伏
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两部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2.3.1 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完善工程的设
计、土建、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
于:
(1) 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竣
工图),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 工程施工,包含完善工程所涉及的光伏支架基础、支架、组件、电缆、逆变器、
箱变等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视频监控及所必须的试验及检查测试,以及因施工航
道所涉及的现有光伏发电单元拆除、恢复;
(3) 除组件、箱变、逆变器、交直流电缆、光缆外,其它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均由投
标人负责。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所有选
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甲供设备材料到场后由投标人负责
其装卸、二次转运、保管等;
(4) 调试并网(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投标人负责将完善工程接入场站
原有系统,使完善工程部分与原有系统形成一整套系统,满足生产监控及调度要求,包
含但不限于接入原监控系统,修改后台画面,计算及修改保护定值,接入华能集控中心,
修改并调试 AGC、AVC、一次调频等设施等,投标人负责联系原设备厂家并承担具体调
试工作及相关一切费用;
(5) 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竣工验
收),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 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完善工程光伏组串如接入已完工工程逆变器,
此部分逆变器后续消缺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负责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
悬挂等一切工作;负责光伏场区电子水位计的安装调试工作;
(8) 投标人负责进场道路协调,临时堆场协调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协调(对政
府、对村民),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9) 投标人负责新建一座光伏车棚(车棚须采取装配式方案);负责戊类库房(危
废暂存间)环保化改造;负责建筑物旁室外楼梯及爬梯改造。
(10) 投标人负责改造集电线对应 35KV 开关容量的复核工作,如原开关容量不足,
由投标人负责改造开关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 投标人负责华能七里、前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饮用水源地调查报告服务;
(12) 投标人负责完善工程及设备进场协调、进场道路以及进场道路损坏后的修
复、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鱼塘承包人的协调(施工所在鱼塘均已投放鱼
苗)、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
协调;由于施工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
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
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
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
工的协调及费用;因鱼塘水位影响施工产生的抽水或排水作业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造
成鱼苗死亡等情况的赔偿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
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
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2.3.2 罗溪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完善工程的设计、土
建、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 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全过程咨询服务(光伏区地质勘察、初步
设计、施工图、竣工图),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 工程施工,包含完善工程所涉及的光伏支架基础、支架、组件、电缆、逆变器、
箱变等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视频监控及所必须的试验及检查测试;
(3) 除组件、箱变、逆变器、交直流电缆、箱变通讯光缆外,其它所有设备材料采
购均由投标人负责(但华能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围外电缆和施工用电(永临结合)电缆
乙供))。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所有选
择的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甲供设备材料到场后的装卸、二次
转运、保管等由投标人负责;
(4) 调试并网(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投标人负责将完善工程接入场站
原有系统,使完善工程部分与原有系统形成一整套系统,满足生产监控及调度要求,包
含但不限于接入原监控系统,修改后台画面,计算及修改保护定值,接入华能集控中心,
修改并调试 AGC、AVC、一次调频等系统,投标人负责联系原设备厂家并承担具体调试
工作及相关一切费用;
(5) 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和竣工验
收),并负责性能试验等试验工作的配合工作,与验收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6) 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完善工程光伏组串如接入已完工工程逆变器,
此部分逆变器后续消缺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7) 投标人负责光伏发电工程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
悬挂等一切工作;负责光伏场区电子水位计(三个光伏区各一套)的安装调试及接入场
站后台工作,并负责相应的费用;
(8) 投标人负责进场道路协调,临时堆场协调及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协调(对政
府、对村民),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9) 投标人负责升压站环境整治,并负责相关的协调工作;
(10) 项目#1 光伏区现交流侧容量为 16MVA,直流侧容量 19.91MW;架空集电线路
采用 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进站及上塔电缆采用 ZC-YJLHV22-26/35-3*240、
ZC-YJV22-26/35-3*185 两种,预制舱集电线路开关采用 KYN61-40.5 型户内铠装式交流
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额定电流 600A,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31.5KA,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80KA。
投标人负责集电线路以及对应 35KV 开关容量的复核工作,如原容量不足,由投标人负
责改造开关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除集电线路电缆采购费外,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
负责;
(11) 投标人负责完善工程及设备进场协调、进场道路以及进场道路损坏后的修
复、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当地村民、鱼塘承包人的协调(施工所在鱼塘均已投放鱼
苗)、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等。包括不限于:由于施工干扰所引起的村民阻工
协调;由于施工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
方的权属物的协调;施工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环保林业罚款费用;因施工人员、机械、
环境的改变导致的农田家畜受损伤亡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
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他人为索要钱财进行的故意无理取闹、骚扰阻挠施
工的协调及费用;因鱼塘水位影响施工产生的抽水或排水作业的协调及费用;因施工造
成鱼苗死亡等情况的赔偿费用;因投标人技术、设备、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
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
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
2.3.3 本工程不包含的范围:设备监造、施工监理服务、竣工验收所需现场性能测
试;
2.3.4 投标人负责办理除建设/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除外其他工程建设所需保险;
2.3.5 投标人负责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3.6 详见技术规范,以技术规范为准。
2.4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本项目暂定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开工,2025 年 03 月 15 日全
容量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总工期 3 个月。
2.7 其他:合同为部分固定容量单价、部分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方式约定如下:
2.7.1 七里、前坊项目合同结算价格中,“进场协调、道路维修、渔业补偿等费用”
一项按 200 万元包干,其中七里项目 133 万元,前坊项目 67 万元,如投标人按招标人
要求完成此项工作,此项费用按 200 万元结算,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招标人可自行安排本项工作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合同款。“光伏区饮用水源地调
查报告服务费”和“升压站光伏”按投标报价包干不调,其他部分按照“直流侧实际通
过验收的容量*投标容量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2.7.2 罗溪项目合同为部分固定容量单价、部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结算价格中,
“进场协调、道路维修、渔业补偿等费用”一项按 70 万元包干,如投标人按招标人要
求完成此项工作,此项费用按 70 万元结算,如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招标人可自行安排本项工作并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合同款。“升压站环境整治”按
投标报价包干不调,其他部分按照“直流侧实际通过验收的容量*投标容量结算单价”
据实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
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
一,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需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 1 项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施工业绩,且容量不少于 10MWp,
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
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
理。
3.2.4 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需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
为准)至少 1 项光伏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由联
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3.2 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起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 载 安 装 投 标 管 家 : 投 标 人 在 华 能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首 页
(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
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江西分公司昌贤公司七里、前坊、罗溪光伏发电项目完善工程 DB 总承包
"售价: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
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
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华能昌贤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179611221
电子邮件:7539522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4000101086-8112 邮件优先
电子邮件:ke_li@chng.com.cn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