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股证券账户为,代码为002717,简称岭南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招标公告
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股证券账户为,代码为002717,简称岭南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招标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17日10:0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持有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证券账户为**********,代码为******,简称岭南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08******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931万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0日
登记机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准日期:2023年05月18日
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企业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66号建大花园17栋1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资源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休闲观光活动;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森林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打捞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人工造林;灌溉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文化场馆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特别说明:
1、(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冻结。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本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股票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谨慎,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3)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其它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经发行股份数量的30%,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向本院书面报告,在此期间中止拍卖程序。
(4)本次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向证券管理机构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5)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2、因股票价格每日波动,成交后请买受人尽快办理过户手续,自成交之日至过户日期间,股价如有跌幅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买受人竞买成功交付过户后,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约束。包含但不限于占有、使用、交付、权属登记以及变更登记存在的瑕疵问题,如有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3、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对购买资格、证券交易有限制或其他特别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竞买人在购买前务必仔细核实是否具有购买条件,购买程序是否符合前述规定,因不符合条件竞买的,本院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起拍价:2436.3778万元(3.15元/股,该价格为展示价,实际起拍价为开拍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格下浮10%),保证金:243.*****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547。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冻结,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开拍前一周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应于拍卖公示后7日内向本院提交材料并经法院确认,逾期视为无异议。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拍卖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500052*****3251529);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司法拍卖项目情况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渝豪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0*****54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胡法官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 023-********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转1
附:1、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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