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高镇百镇建设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望高镇百镇建设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平桂管理区望高镇百镇建设示范工程 已由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发改局 以贺平发改投【2015】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HPC2016工字147号
建设地点:贺州平桂管理区望高镇内
建设规模:1、道路工程包括三条道路:AB路、CD路、EF路,均为旧路改建。AB路宽12米,道路长度为995.583米。CD路宽12米,道路长度为503.182米。EF路宽12.5米,道路长度为335.362米;2、桥梁工程为桥梁改造工程,均为现状桥梁拆除新建,包括一号桥、二号桥、三号桥、四号桥。其中:一号桥为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结构,梁长7.96米,全宽14.6米。二号桥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结构,梁长9.96米,全长14.6米。三号桥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结构,梁长15.96米,全宽11米。四号桥为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结构,梁长15.96米,全宽14.6米。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壹仟捌佰零贰万陆仟肆佰贰拾壹元伍角(¥********.50)
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定额工期 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月 3日至 2016 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电话:****-*******、****-*******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3 日至 2016 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 2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25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赖兵庭 地 址:贺州市太白社区新风街126号
电 话:189*****788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胡丽纹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gxcj0774@163.com
招 标 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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