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YS-2024-04

项目名称: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7,872.8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527,872.8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27,872.8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投标截止前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到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大安镇2024年度典型村(安北村、石寨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4)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注册职业证书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6)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7)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9: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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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方式:13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汕尾源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陆丰市东海街道上海路龙光村十六横巷四号一楼103号(自主申报)

联系方式:183*****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少琼

电 话:183*****910

汕尾源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标签: 人居环境 整治工程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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