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围观数:18
项目标题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起始日期 2024/11/14 9:00:00 期满日期 2024/11/22 17:00:00
所属乡镇 不限 项目状态 延期挂牌
项目类型 资产 项目编号 WSWZC*****H
挂牌价格 0.375万

项目简介

资产转让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估价值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WSWZC*****H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0.375万元

0.375万元

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2日


转让方

基本情况

名 称

五莲县财政局

住 址

五莲县青岛路9号

企业类型

机关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五莲县财政局所属没收非法财物处置项目涉及风化砂处置

所在地

五莲县八方货物装卸场(街头镇王世疃润石商贸城后)、五莲县如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五莲县王世疃石材产业园)

编号

名称

面积(㎡)

方量(m3)

单价/m3

金额(元)

1

风化砂

-

100.00

15.00

1500.00

2

风化砂

-

50.00

15.00

750.00

3

风化砂

-

70.00

15.00

1050.00

4

风化砂

-

30.00

15.00

450.00

合计


3750.00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该项目资产位于五莲县八方货物装卸场(街头镇王世疃润石商贸城后)、五莲县如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五莲县王世疃石材产业园),方量250.00m3,单价15.00元/m3。

转让行为

批准

批准单位

五莲县财政局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日照华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0月11日

评估报告文号

日华峰评报字(2024)第57号

标的评估值

(万元)

0.375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375

价款支付方式

tA.一性付款 □B.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该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处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应自行协调解决相邻及相关单位、村庄的关系。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保证施工及资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环保要求及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资质等),且自行承担资产开采、装卸、运输等各项费用及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后于3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如未能按规定时间将资产运输完毕,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已完全履行,受让方自愿放弃相关权利,且不得再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6、转让方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视同了解埋藏矿产品不可预见性及了解项目所处位置、环境,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在后续经营和销售过程中应依法依规。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承租权

□ A.是(放弃或不涉及) tB.否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承租

□ A.是 tB.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法人资格,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不接受个人缴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挂牌价值)。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支付能力证明(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余额需高于挂牌价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受让方需按照外运数量装卸,并自行承担运输、环保、道路清洁等相关费用。

2、本转让标的实行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0.1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A.自动延牌,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个周期。

t B.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定时报价期

7个工作日

加价幅度

0.05万元

连续报价周期

1.5分钟

转让底价

0.375万元


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

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代先生

联系电话

0633-*******















标的图片

尚未添加图集图片!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员
联系手机 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