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通化分行寄库和押运服务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通化分行寄库和押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MGITC-JL-2411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我分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中国光大银行通化分行寄库和押运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你公司提交报价。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通化分行寄库和押运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
1.3 采购范围:寄库和押运服务。
1.4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年。
1.5 服务标准:优质,寄库和押运需要保证寄存及押运期间安全。
二、投标单位资质:
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为金融机构提供款箱寄存服务的能力。
2.2供应商在资金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2.5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7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2.8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9拒绝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10供应商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2.11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2.1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2.14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2.15整个招投标环节不允许更换授权人,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
三、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
3.1单一来源文件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43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售价:400元,售出不退。
四、递交时间
定于2024年11月26日13时30分前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递交报价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
联 系 人:王丽萍、吴思远
联系电话:0431-********
2024年11月 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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