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灌阳湘桂界至天峨下老公路江永至桂林〔广西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灵公...

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灌阳湘桂界至天峨下老公路江永至桂林〔广西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灵公...

根据灵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我县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灌阳(湘桂界)至天峨(下老)公路(江永至桂林〔广西段〕)一期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灵川县大圩镇下张村委下张村委集体、矮江、百草坪;高桥村委高桥村委集体、力村、上黄塘、下黄塘、东头、廖村;上桥村委上桥村委集体、沙桥;嵅村村委嵅村村委集体、嵅村、铁山圩村、黄土村;廖家村委廖家村委集体、廖家、毛村、马家二队、马家三队、马家四队、马家九队;雄村村委雄村村委集体;袁家村委袁家村委集体;朱家村委朱家村委集体、熊家;潮田乡毛村村委毛村村委集体、山湾、毛村、掌山底、木桥头、大岩前、上思赖、中思赖、下思赖、唐家;富足村委富足村委集体、水塘、下江、塘头、富足;留村村委留村村委集体、留村、毛家、上雷、枧皮洲;潮田村委鸟岭、百家;大境瑶族乡永同村委永同村委集体、井边、金竹坪、杨家、香粉厂、木厂岭、周家、社公坪、大毛坪;大境村委大境村委集体、独石、灯明、大境、甘庄、毛林洲;群英村委群英村委集体、棉岭冲、马头进;黄泥江村委石泥塘、向家、矮坪、大竹林、吴家、梅代脚、团山、上界背、下界背、老村、社公塘、大坪、松枝头、青龙额;(具体位置详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拟开发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大圩镇高桥村委会

东头村民小组

集体

2.7479 

2.7479 

高桥村委会

集体

1.6018 

1.6018 

力村村民小组

集体

2.8868 

2.8868 

廖村村民小组

集体

0.1181 

0.1181 

上黄塘村民小组

集体

3.1898 

3.1887 

0.0011 

下黄塘村民小组

集体

7.4447 

7.4440 

0.0007 

大圩镇嵅村村委会

嵅村村民小组

集体

4.8714 

4.8714 

嵅村村委会

集体

0.7700 

0.7700 

黄土村民小组

集体

4.7746 

4.7746 

铁山圩村民小组

集体

0.8836 

0.8658 

0.0178 

大圩镇廖家村委会

廖家村民小组

集体

3.3133 

3.3124 

0.0009 

廖家村委会

集体

1.1487 

1.1487 

马家村民小组二队

集体

0.8735 

0.8735 

马家村民小组三队

集体

0.2137 

0.2137 

马家村民小组四队

集体

0.4673 

0.4673 

马家村民小组九队

集体

3.2435 

3.2435 

毛村村民小组

集体

0.0497 

0.0497 

大圩镇上桥村委会

沙桥村民小组

集体

3.7760 

3.7760 

上桥村委会

集体

15.4144 

15.4144 

大圩镇下张村委会

矮江、百草坪村民小组共有

集体

0.3299 

0.3299 

矮江村民小组

集体

3.4618 

3.4618 

百草坪村民小组

集体

1.2316 

1.2316 

下张村委会

集体

2.2376 

2.2376 

大圩镇雄村村委会

雄村村委会

集体

0.9115 

0.9115 

大圩镇袁家村委会

袁家村委会

集体

2.6121 

2.6121 

大圩镇朱家村委会

熊家村民小组

集体

7.2169 

7.2169 

潮田乡潮田村委会

百家村民小组

集体

0.2891 

0.2891 

鸟岭村民小组

集体

1.4639 

1.4639 

潮田乡富足村委会

富足村民小组

集体

11.1469 

11.1323 

0.0146 

富足村委会

集体

0.4944 

0.4944 

水塘村民小组

集体

0.2518 

0.2518 

塘头村民小组

集体

4.6136 

4.4261 

0.1875 

下江村民小组

集体

1.6998 

1.6998 

潮田乡留村村委会

枧皮洲村民小组

集体

0.8824 

0.8824 

留村村民小组

集体

13.6032 

13.5748 

0.0284 

留村村委会

集体

4.7219 

4.7219 

毛家村民小组

集体

0.2784 

0.2784 

上雷村民小组

集体

11.3465 

11.3465 

潮田乡毛村村委会

大岩前村民小组

集体

0.4229 

0.4229 

毛村村民小组

集体

3.4965 

3.4965 

毛村村委会

集体

3.7770 

3.7770 

木桥头村民小组

集体

0.9807 

0.9807 

山湾村民小组

集体

0.1805 

0.1805 

上思赖村民小组

集体

2.4748 

2.4673 

0.0075 

唐家村民小组

集体

0.9023 

0.9023 

下思赖村民小组

集体

0.4250 

0.4250 

掌山底村民小组

集体

2.9581 

2.9581 

中思赖村民小组

集体

2.4401 

1.9517 

0.4884 

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会

大境村民小组

集体

0.5234 

0.5234 

灯明村民小组

集体

0.1738 

0.1738 

独石村民小组

集体

1.7415 

1.7415 

甘庄村民小组

集体

3.6300 

3.6300 

毛林洲村民小组

集体

3.0900

3.0900

大境村委

集体

0.4215

0.4215

大境瑶族乡黄泥江村委会

矮坪村民小组

集体

1.9036 

1.9036 

大坪村民小组

集体

0.4090 

0.4090 

大竹林村民小组

集体

2.1378 

2.1374 

0.0004 

老村民小组

集体

5.1232 

5.0423 

0.0809 

梅代脚村民小组

集体

0.4264 

0.3706 

0.0558 

青龙额村民小组

集体

0.1198 

0.1198 

上界背村民小组

集体

0.0155 

0.0074 

0.0081 

社公塘村民小组

集体

3.0111 

2.9964 

0.0147 

石泥塘村民小组

集体

1.0076 

1.0076 

松枝头村民小组

集体

3.8709 

3.8709 

团山村民小组

集体

0.6238 

0.6231 

0.0007 

吴家村民小组

集体

0.2992 

0.2992 

下界背村民小组

集体

0.4351 

0.4194 

0.0157 

向家村民小组

集体

1.3354 

1.3354 

大境瑶族乡群英村委会

马头进村民小组

集体

0.5998 

0.5998 

棉岭冲村民小组

集体

2.5682 

2.5682 

群英村委会

集体

0.7106 

0.7106 

大境瑶族乡永同村委会

大毛坪村民小组

集体

0.3334 

0.3334 

金竹坪村民小组

集体

0.8216 

0.8216 

井边村民小组

集体

0.2566 

0.2566 

木厂岭村民小组

集体

0.4524 

0.4524 

社公坪村民小组

集体

3.4929 

3.3592 

0.1337 

香粉厂村民小组

集体

1.6611 

1.6604 

0.0007 

杨家村民小组

集体

0.3197 

0.3197 

永同村委会

集体

3.8399 

3.8308 

0.0091 

周家村民小组

集体

1.5133 

1.5133 

合计

191.5081 

190.4414 

1.0667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3〕5号)规定。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土地权属

面 积

(公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总金额

(万元/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大圩镇高桥村委会

东头村民小组

2.7479 

35.6955 

53.5440 

245.****** 

高桥村委会

1.6018 

35.6955 

53.5440 

142.****** 

力村村民小组

2.8868 

35.6955 

53.5440 

257.****** 

廖村村民小组

0.1181 

35.6955 

53.5440 

10.****** 

上黄塘村民小组

3.1898 

35.6955 

53.5440 

284.****** 

下黄塘村民小组

7.4447 

35.6955 

53.5440 

664.****** 

大圩镇嵅村村委会

嵅村村民小组

4.8714 

35.6955 

53.5440 

434.****** 

嵅村村委会

0.7700 

35.6955 

53.5440 

68.****** 

黄土村民小组

4.7746 

35.6955 

53.5440 

426.****** 

铁山圩村民小组

0.8836 

35.6955 

53.5440 

78.****** 

大圩镇廖家村委会

廖家村民小组

3.3133 

35.6955 

53.5440 

295.****** 

廖家村委会

1.1487 

35.6955 

53.5440 

102.****** 

马家村民小组二队

0.8735 

35.6955 

53.5440 

77.****** 

马家村民小组三队

0.2137 

35.6955 

53.5440 

19.****** 

马家村民小组四队

0.4673 

35.6955 

53.5440 

41.****** 

马家村民小组九队

3.2435 

35.6955 

53.5440 

289.****** 

毛村村民小组

0.0497 

35.6955 

53.5440 

4.****** 

大圩镇上桥村委会

沙桥村民小组

3.7760 

35.6955 

53.5440 

336.****** 

上桥村委会

15.4144 

35.6955 

53.5440 

1375.****** 

大圩镇下张村委会

矮江、百草坪村民小组共有

0.3299 

35.6955 

53.5440 

29.****** 

矮江村民小组

3.4618 

35.6955 

53.5440 

308.****** 

百草坪村民小组

1.2316 

35.6955 

53.5440 

109.****** 

下张村委会

2.2376 

35.6955 

53.5440 

199.****** 

大圩镇雄村村委会

雄村村委会

0.9115 

35.6955 

53.5440 

81.****** 

大圩镇袁家村委会

袁家村委会

2.6121 

35.6955 

53.5440 

233.****** 

大圩镇朱家村委会

熊家村民小组

7.2169 

35.6955 

53.5440 

644.****** 

潮田乡潮田村委会

百家村民小组

0.2891 

32.7390 

49.1100 

23.****** 

鸟岭村民小组

1.4639 

32.7390 

49.1100 

119.****** 

潮田乡富足村委会

富足村民小组

11.1469 

32.7390 

49.1100 

912.****18 

富足村委会

0.4944 

32.7390 

49.1100 

40.466146 

水塘村民小组

0.2518 

32.7390 

49.1100 

20.609578 

塘头村民小组

4.6136 

32.7390 

49.1100 

377.618546 

下江村民小组

1.6998 

32.7390 

49.1100 

139.126930 

潮田乡留村村委会

枧皮洲村民小组

0.8824 

32.7390 

49.1100 

72.223558 

留村村民小组

13.6032 

32.7390 

49.1100 

1113.408317 

留村村委会

4.7219 

32.7390 

49.1100 

386.482793 

毛家村民小组

0.2784 

32.7390 

49.1100 

22.786762 

上雷村民小组

11.3465 

32.7390 

49.1100 

928.699679 

潮田乡毛村村委会

大岩前村民小组

0.4229 

32.7390 

49.1100 

34.613942 

毛村村民小组

3.4965 

32.7390 

49.1100 

286.185029 

毛村村委会

3.7770 

32.7390 

49.1100 

309.143673 

木桥头村民小组

0.9807 

32.7390 

49.1100 

80.269314 

山湾村民小组

0.1805 

32.7390 

49.1100 

14.773745 

上思赖村民小组

2.4748 

32.7390 

49.1100 

202.559905 

唐家村民小组

0.9023 

32.7390 

49.1100 

73.852353 

下思赖村民小组

0.4250 

32.7390 

49.1100 

34.785825 

掌山底村民小组

2.9581 

32.7390 

49.1100 

242.117527 

中思赖村民小组

2.4401 

32.7390 

49.1100 

199.719745 

大境瑶族乡大境村委会

大境村民小组

0.5234 

31.8990 

47.8485 

41.739842 

灯明村民小组

0.1738 

31.8990 

47.8485 

13.860116 

独石村民小组

1.7415 

31.8990 

47.8485 

138.880271 

甘庄村民小组

3.6300 

31.8990 

47.8485 

289.483425 

毛林洲村民小组

3.0900 

31.8990 

47.8485 

246.419775 

大境村委

0.4215 

31.8990 

47.8485 

33.613571 

大境瑶族乡黄泥江村委会

矮坪村民小组

1.9036 

31.8990 

47.8485 

151.807341 

大坪村民小组

0.4090 

31.8990 

47.8485 

32.616728 

大竹林村民小组

2.1378 

31.8990 

47.8485 

170.484206 

老村民小组

5.1232 

31.8990 

47.8485 

408.562392 

梅代脚村民小组

0.4264 

31.8990 

47.8485 

34.004334 

青龙额村民小组

0.1198 

31.8990 

47.8485 

9.553751 

上界背村民小组

0.0155 

31.8990 

47.8485 

1.236086 

社公塘村民小组

3.0111 

31.8990 

47.8485 

240.127697 

石泥塘村民小组

1.0076 

31.8990 

47.8485 

80.353581 

松枝头村民小组

3.8709 

31.8990 

47.8485 

308.694598 

团山村民小组

0.6238 

31.8990 

47.8485 

49.746491 

吴家村民小组

0.2992 

31.8990 

47.8485 

23.860452 

下界背村民小组

0.4351 

31.8990 

47.8485 

34.698137 

向家村民小组

1.3354 

31.8990 

47.8485 

106.494812 

大境瑶族乡群英村委会

马头进村民小组

0.5998 

31.8990 

47.8485 

47.832551 

棉岭冲村民小组

2.5682 

31.8990 

47.8485 

204.807530 

群英村委会

0.7106 

31.8990 

47.8485 

56.668574 

大境瑶族乡永同村委会

大毛坪村民小组

0.3334 

31.8990 

47.8485 

26.587817 

金竹坪村民小组

0.8216 

31.8990 

47.8485 

65.520546 

井边村民小组

0.2566 

31.8990 

47.8485 

20.463209 

木厂岭村民小组

0.4524 

31.8990 

47.8485 

36.077769 

社公坪村民小组

3.4929 

31.8990 

47.8485 

278.550043 

香粉厂村民小组

1.6611 

31.8990 

47.8485 

132.468572 

杨家村民小组

0.3197 

31.8990 

47.8485 

25.495276 

永同村委会

3.8399 

31.8990 

47.8485 

306.222425 

周家村民小组

1.5133 

31.8990 

47.8485 

120.681892 

合计

191.5081 

16136.380638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拟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印发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灵政规〔2023〕1号)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安置:根据自愿选择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安置补助费,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3号)有关规定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式送达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地址:灵川县龙头岭开发区六七小区丰源1幢,联系人:俸艺瑄,联系电话:6862478),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八、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 征 地 村 组

登 记 时 间

登 记 地 点

复 核 时 间

大圩镇人民政府所属村民小组

2024年10月25日

-11月9日

大圩镇乡村建设综合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11月25日

潮田乡人民政府所属村民小组

2024年10月25日

-11月9日

潮田乡乡村建设综合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11月25日

大境乡人民政府所属村民小组

2024年10月25日

-11月9日

大境乡乡村建设综合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0日

-11月25日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灵川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标签: 项目建设 用地 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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