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评估招标公告

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评估招标公告

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2-2024FE2458ZB4)

项目所在地区:廊坊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廊坊临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对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进行资产评估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服务期限:两年。质量标准:合格。服务地点:廊坊临空经济区。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一:对区域一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2)标段二:对区域二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3)标段三:对区域三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4)标段四:对区域四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空经济区南北两个片区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由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 6 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务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远东招采平台(门户登录地址:https://www.cfeitc.com.cn/)进行操作(免费注册)。②注册并首次登录后,进入【企业用户中心-财务管理-收付款及开票信息维护】添加供应商保证金付款账号(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和供应商开票信息;然后,进入【企业用户中心-财务管理-收付款及开票信息分配】,将添加好的收付款及开票信息分配分配到中国远东招采平台。非首次登陆可省略此步骤。③在供应商系统中的【采购公告】、【我的邀请】搜索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选择本次参与的项目,进入标段工作台进行项目后续操作。④供应商可在【标段工作台-招标文件(供应商)】,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直接在线上支付标书费(支持个人微信、支付宝)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审核文件按系统体提示要求上传,包含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盖章后扫描件),支付完成后系统自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缴费订单】中自行下载。

如超过文件获取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其它相关事项也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一切通知事项以邮件为准,请及时查收。通知事项无需投标人确认,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登陆各自邮箱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而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50号万达广场9号楼锦江都城酒店(廊坊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50号万达广场9号楼锦江都城酒店(廊坊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 最高投标费率:参照《河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试行收费标准》(冀价经费〔2013〕14号),以收费标准金额的68%为最高投标费率。

招标范围: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并编制评估报告书(报告需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要求)。

服务期限:两年。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地点:廊坊临空经济区。

范围:(001)标段一:对区域一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2)标段二:对区域二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3)标段三:对区域三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004)标段四:对区域四地块进行资产评估服务。

本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和第四标段兼投不兼中,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顺延进行。

7.2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启环节

逾期递交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投标人需现场递交文件,按规定送达指定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至指定递交地点。代理公司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进行妥善保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临空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国际现代商贸物流CBD(廊坊临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3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 9 号

联 系 人:刘新、刘岳

电 话: 182*****734155*****920

电子邮件: ydzb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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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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