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备[2024]3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圆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卸甲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邮市卸甲镇
2.1.2 工程规模: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河道生态整治、公共空间治理、展示中心建设等。
2.1.3 合同估算价:4323.04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1月10日,竣工日期:2025年07月09日
2.1.5其他: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设计、设计任务书及其他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施工许可等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施工、采购、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及由中标单位完成相应的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图纸审查工作(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如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中标后未能按时通过图纸审查并进场施工,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且各类专家评审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各项专项验收)的保修等工作。4)涉及到需由招标人确认的方案、样式,需待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燃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如工程需要)。6)红线范围内障碍物的清运、施工进场道路、便道的铺设拆除等。7)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8)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如临近建筑物保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对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足部分由投标单位自行完善和解决。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资质组合之一: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包括: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30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方法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影响判定第5名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票,并据此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第5名投标人。第二阶段:开启进入第二阶段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和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初步设计文件:2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工程业绩:1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等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圆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汽车科创园3楼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江鹏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 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江鹏,联系电话:0514-********,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 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国土空间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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