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现对中央音乐学院组织的“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1) | 1批 | 详见第三章项目情况及需求 |
02 |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2) | 1批 | |
03 |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3) | 1批 | |
04 |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4) | 1批 | |
05 |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5) | 1批 |
备注:①本项目共计5包,不同分包采取多投单中原则,比选小组按照包号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中选候选人,采购人按照包号及中选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选人,如果单一供应商中选包数超过限定包数,其他分包将由各分包排名其后的中选候选人作为中选人。如按上述中选原则符合要求的中选候选人不足的分包,则中选人将按照比选小组的推荐排序确定。②采购人将根据各分包内容向中选人下达工作任务,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及委托金额。
三、合同履行期:签订合同日期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未向采购人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领取方式: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的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可不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qq.com后电话告知。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比选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第一会议室。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音乐学院官网发布。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央音乐学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76*****709
中央音乐学院
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办公用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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