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库区卸粮设备招标公告

仓储库区卸粮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6]86号)

1.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库区卸粮设备采购项目已经驻财政[2016]120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卸粮机

6

2

输送机

14

3

输送机

6

4

转向配重输送机

6

5

清理中心

4

6

链条扒谷机

4

7

伸缩输送机

4

交货期2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为*******元,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

3.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5 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3.6 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告原件;

3.7三年内同类业绩三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驻马店市乐山路与慎阳路交叉口向东金河绿城3号楼一单10层101室报名。

4.2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

4.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三证合一证;

4.2.2供应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2.3无行贿犯罪查询档案证明;

4.2.4 2013年、2014年、2015年财务报告原件;

4.2.5三年内同类业绩三份;

4.2.6以上所有证件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与慎阳路交叉口向东金河绿城3号楼一单10层101室。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下午17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号:4105010038080000018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

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基本账户汇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统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个人转账及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到账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于投标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不需要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需要将银行转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以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单位予以考虑提前转账),若投标人未将银行转账复印件装订进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不中标风险。

(3)投标人转账时必须详细注明项目名称等要素。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3日15: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项目咨询电话

招 标 人:河南省大程粮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138*****200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286


日 期:2016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储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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