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3-4层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办公用房3-4层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房3-4层租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南阳市房产中心租赁办公场所。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无自有办公地点,原租赁合同到期,但该场地仍能满足办公需要。现房屋3-4层所属权归南阳市房产中心所有,为节约成本,保持项目延续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南阳市房产中心
2.地址: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薛冰 南阳医专一附院 会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郑智达 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胡可 南阳理工学院 实验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两相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7-********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

标签: 办公用房 论证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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