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整理项目询比公告
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整理项目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整理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对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整理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择优选取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整理项目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档案整理项目,项目类型为服务类,整理对象是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档案6000余宗,需将每宗申请案件的相关资料进行核验、排序、整合入袋。
4.项目估算总投资:总费用预算为人民币******.00元。
5.资金来源:由荔湾区财政安排资金。
二、服务内容、成果要求及其他要求
1.服务内容:整理对象:各类申请案件资料6000余宗,案件类型主要有新申请案件、意向登记案件、资格复核案件、期满审查案件、家庭信息变更案件、保障方式变更案件等。
工作内容:(1)以申请人(家庭)为基准,将各项材料合并成件。需将同一申请人(家庭)的各类申请表、案件资料、审核结果告知书、通知书及签收回执等所有相关材料,进行梳理、制作目录,整合入袋;(2)若是新申请案件且无以往已建档的案件,则需新建档、成袋,以此为一件;若是以往已建档的案件,则需将新发生的案件资料按要求整理完成后并入旧档案中,并对档案目录进行更新,若旧档案封面、装订等有破损的需及时更换;(3)将各类案件汇总表整理汇编成册,作为目录和最终验收使用。
2.成果要求:档案整理完成后,以每个申请人(家庭)为一件档案,包含各年度发生的各类业务,形成良好的住房保障档案动态管理机制,方便后续查询和使用 。
3.服务质量档案实体验收须逐件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逐项检查,合格率达到95%的方予以验收通过并签字。
4.服务期限:自移交档案日起6个月内完成,或据实结算至实际采购预算总金额用完为止。
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档案整理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及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壹拾壹万柒仟玖佰元),最高综合单价限价:人民币19.65元(大写:壹拾玖元陆角伍分)/宗。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或最高综合单价限价。
报价要求:报价人根据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总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综合单价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综合单价限价,且为唯一固定报价。总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或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开展服务的工作费用、按询比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税费等全过程服务的所有工作费用,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询比人要求追加或补偿费用。
2.结算方式:最终按成交单价*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合同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财政安排资金(本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直接和间接的一切费用,实际支付的费用以财政核定为准)。若服务时间未满而累计完成任务的费用达到或超过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包干,总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已发出的任务均完成后则该服务合同自然终止。
4.风险提示:本项目是荔湾区财政投资项目,按要求须办理项目资金、合同、结算支付等行政审批手续,报价人应对此要求有充分了解,询比人不对因报价人不了解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报价人中选后需向本项目询比代理公司(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462.00元。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并且向询比代理单位提交报价登记表(详见附件5),报价登记表可通过邮箱发送至询比代理单位。询比代理单位邮箱:*********@qq.com。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4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1月18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1月19日14:30-15:00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人:谢淳宇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99*****16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号-113号白云大厦16楼
广州市荔湾区房屋管理和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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