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14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3-JWJSCZ-F1001

3、供应商选定:此次招标共选取三家供应商。本项目不进行分包,共选取三家副食品供应商(同时视情根据排名情况选取其他供应商作为备选,当正选供应商配送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及其它配送不能达到我方要求情况时,直接按排名由备选供应商进行替换并签订正式配送合同),供应商采取按时间轮换方式进行三个片区轮流配送,轮换期为四个月。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为优惠下浮率,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报价要求。

5、采购需求:主要包括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禽类、蛋类、调料(包含油)、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等副食品。项目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贰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第一年合同结束后,根据大队党委、中队支部测评满意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测评细则由采购人依据实际制定)。

7、配送区域及额度:

以甲方实际需求确定配送额度、配送时间及地点。

中标等次

区域设定

全年预计金额

(万元)

第一名

常州市片区

480

第二名

溧阳一片区

380

第三名

溧阳二片区

280

①常州市片区,地址分别为:钟楼区邹傅路看守所、武进区湖塘镇广电西路看守所、钟楼区五星平岗徐家村、横林镇横玉路623电台附近、常州市大观路老年大学附近;

②溧阳一片区,地址分别为:竹箦镇、薛埠镇及金坛市金城镇金阳路;

③溧阳二片区,地址分别为:溧阳市区及溧阳社渚镇。

具体地点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如由于未踏勘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不得以配送金额达不到以上预期为由而申请退出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7-302招投标室)。

3.方式:现场领购。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领购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无须提供)。

4.售价:伍佰元整。

四、提交投标(报价)书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7-30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7月18日9点00分前

收款单位: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190********

开户银行:常州工行钟楼支行;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报价)书将被拒绝。

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投标保证金+相应的工程项目名称”。

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报价)书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撤回投标(报价)书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

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书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4.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加盖的,招标文件不予发放。

5.本项目此次招标共选取(入围)三家供应商,若报名截止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少于6家的,将重新招标。

七、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大陆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519-********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7-302

申请投标

关键词

标签: 副食品配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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