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某单位通信机房改造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国家某单位通信机房改造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本招标项目国家某单位通信机房改造建设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国家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名称:国家某单位通信机房改造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CLAC-G1013 三、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国家某单位通信机房改造建设EPC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JYCLAC-G1013 2.3建设地点:四川省4点位,重庆市1点位,甘肃省4点位,青海省2点位,宁夏回族自治区2点位等地区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整治改造13个点位的通信机房,包括内部通信机柜、综合布线、供配电系统、动环系统、空调等设备购置安装,以及2台800KW、3台500KW柴油发电机购置安装和配套油机房整治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发包图纸和模拟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4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元,建设工程费最高限价 ********.84 元。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图绘制,验收移交、保修服务等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军队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入股企业,法人代表不得为外籍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企业资质和业绩要求: (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具有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zhuan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有效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上资质(适用联合体),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有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已竣工的至少1个合同价2000万元以上通信工程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中承担设计、施工、PC总承包、EPC总承包中某一项即可)。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具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本),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与本项目专业相关的国家颁发的相关资质,且为在本公司有效注册的员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 (3)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取得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在本公司有效注册的员工。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 3.5信息安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设立信息安全机构,制定信息安全制度措施,无信息安全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3.6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适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和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处于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和处罚期内。 说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最终以开标当日招标人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牵头人应为本项目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9: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51号附10号金陵大厦B座二层 (四)提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51号附10号金陵大厦B座二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详见招标文件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0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发售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由意向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5.3申领材料要求:意向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信息安全承诺书(参考附件1) (5)联合体协议(参考附件2) 说明:领取招标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结论为准。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9时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51号附10号金陵大厦B座二层。 6.2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投递。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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