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路集贸市场隔墙、楼面及楼梯装饰层拆除工程重发公告

金山路集贸市场隔墙、楼面及楼梯装饰层拆除工程重发公告

金山路集贸市场隔墙、楼面及楼梯装饰层拆除工程(重发公告)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路集贸市场隔墙、楼面及楼梯装饰层拆除工程(重发公告)(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琴川街道庞浜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级预算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琴川街道庞浜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现委托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金山路集贸市场隔墙、楼面及楼梯装饰层拆除工程(重发公告)(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庞浜社区

2.1.2建设规模:内隔墙及楼面拆除;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0.66万元。

2.1.4工期要求: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拆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竞争性发包,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根据常熟市人民政府琴川街道办事处要求,投标人未阅知和承诺响应《琴川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记录和管理制度》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单位一旦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琴川街道办事处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9.8说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9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3)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人须在己方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网上支付的方式将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转入至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9.10特别说明:本工程招标人将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上午09时30分,请在规定时间前到常熟市金山路集贸市场集中,过期不候。招标人将介绍项目大致情况,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现场踏勘确认并于开标时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单”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针对工程特点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因投标人对风险预测、评估不足,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 龚宇超 联系电话:173*****783 可联系时间:08时30分至16时30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常熟市琴川街道庞浜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常熟市琴川街道庞浜社区

联系人:龚宇超

电话: 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安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琴川街道常浒公路29号

联系人:严艳

电 话:0512-********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8日。

12.友情提示

12.1如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

12.2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

12.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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