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次公布
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次公布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财社〔2020〕132号)、《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昆民通[2023]33号)、《昆明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昆老办〔2016〕29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我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经研究,现邀请具备承接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服务机构评估能力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等参加呈贡区2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居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购买项目名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本次评估,摸清我区2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运营情况,作为精准发放运营补助(人员补助)主要参考依据。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幸福食堂)通过现场实地查看、资料审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运营补助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的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申请享受各级政府对其的支持资金。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使用,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养老服务机构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五、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呈贡区财政局年初批复预算,功能科目******* 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六、购买服务目录
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代码:A0402;三级目录:基本养老服务。
七、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项目合作经验,团队健全工作经验丰富和较好的执行能力资质等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自愿接受委托;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八、服务期限
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1周内完成。
九、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十、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17:00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与的社会组织、企业或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承诺、实施方案等)、营业执照、业绩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报送资料须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受理。
(联系电话:0871-********)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17楼1707室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4日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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