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工程及监理招标公告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伊川县新区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工程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伊川县新区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工程及监理项目

二、批复编号:伊政采【2016】138号

招标编号:伊公采购代【2016】072号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2.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I标段约8765万,II标段约160万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工程规模: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

I标段:伊川县新区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工程施工标段;

II标段:伊川县新区高中1#、3#、5#学生公寓、1#、3#、5#、7#教学楼、1#实验楼监理标段;

四、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I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6. II标段: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与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不少于一年的社保证明原件(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7.投标人需提供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及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I标段招标文件1000元/份,II标段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清单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5.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段);(5)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6)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监理标段);(7)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或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社保证明;(8)本项目公告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9)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1)。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复印件逐页注明“与原件一致”,须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城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北200米夔驿商务3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伊川县教育局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5*****686

地 址:伊川县人民中路35号

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3*****117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4号院1幢1-403号

E-mail:158*****917@163.com">158*****917@163.com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 (项目名称) 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公司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楼 教学楼 学生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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