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平县农业灌溉机电井“以电折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询价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询价响应文件。 3. 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电子文件解密。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平县水务局
地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红山街道荣田尊府北门
开户行:中国银行朝阳建平人民路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梦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