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乡丁龙村公共服务管理用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城南乡丁龙村公共服务管理用房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包工程项目编号:XCCN-*******(FJ)

新昌县城南乡人民政府的城南乡丁龙村公共服务管理用房工程,根据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两委会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公共服务管理用房工程进行第二次公开发包,选定中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

1.2本工程为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公共服务管理用房工程,主要内容为;建筑面积522.19平米,建筑高度8.85米,二层全框架结构;外墙20厚1:3水泥砂浆抹面、弹性涂料;铝合金推拉窗、成品装饰门;屋面铺设水泥瓦;内墙1:1:4混合砂浆抹面、水电等建设;具体详见图纸。

1.3预算造价:63.4806万元;(其中:暂列金4.0万元;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竞包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

1.6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归档资料和结算,根据县相关规定上级资金到位后(按上级资金到位多少支付);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定案价的50%;审计造价5%的留作质量保证金,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工程二年内无质量问题,余款待竣工验收三年内付清(无息)。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付款时中包方须开具税务发票给发包方入账。

1.7由于该项目工程的特殊性,工程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地考察,竞包方必须具备农户政策处理能力,该项目施工过程涉及所有政策处理由发包人协助处理,但处理费费用由中包人承担;中包人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支付给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造成村道路、自来水管等一切设施损坏的,由竞包单位自行承担,同时自行解决矛盾纠纷。如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竞包人资格条件: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资质的县外竞包人须在购买发包文件前到新昌县建设局办理《新昌县县外施工企业进新登记备案表》手续并在有效期内的均可申请竞包。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购买发包文件时,竞包申请人应携带“交易证”和交易员身份证原件或者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否则其竞包申请不予受理。未办理“交易证”的竞包申请人,须在购买发包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城东客运站西侧)办理,办理“交易证”的相关要求可登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与发包网(www.xcztb.gov.cn)查询下载。

4、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县外企业备案登记表、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类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报名时查阅、在建工程以网上查阅为准),(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交以上复印件时均需加盖竞包单位公章);交易员或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工程建设项目竞包申请书(可在县招标投标中心网站处下载)、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签字加盖竞包单位公章)。

5、竞包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6、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废标处理。

7、报名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城南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竞包人交易员在报名时,应携带“交易证”,并缴纳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

9、竞包保证金:本工程的竞包保证金为壹万贰元,竞包人必须在发包会议前按如下指定帐户缴纳竞包保证金。收款单位:新昌县城南乡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开户银行:新昌农商银行城东支行;账号:***************

竞包保证金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复印件(缴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和缴款单位名称)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或年度竞包保证金已缴纳的发票复印件(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发票),作为竞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同提交。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10、 发包会议: 2016年 11 月 11日上午9:00时城南乡政府六楼会议室

11、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吴先生136 0585 3018

刘先生****-********

发 包 人: 新昌县城南乡丁龙村民委员会

发包代理机构: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11 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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