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中铁九局重庆分公司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主要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W-BA-2016-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百安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二标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项目用钢材、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外加剂、防排水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百安大道延伸段位于万州五桥工业园区内,道路起点位于已建百安大道终点,向东延伸,穿过白岩寨山脊,终点止于汪家湾附近,与规划“环道”相接。为东西向的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规划路幅宽30m,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2415.519米。道路穿越白岩寨山脊,设置了一道长730m的双洞隧道。合同工期2016年10月15日~2017年12月 31 日,工程造价9546万元。

2.2招标内容:钢材、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外加剂、防排水板,见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备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应具备钢材年供应能力2万吨以上;

3.1.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要求:已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认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2水泥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2 生产能力要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应具备水泥年供应能力100万吨以上;

3.2.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2.4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的产品已获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认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2.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 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3砂石料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设备齐全,砂石料月均生产量不低于5万立方米;代理商应具备砂石料年供应能力60万立方米以上;生产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3.3.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3.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6 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有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4粉煤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特指电厂)或代理商;

3.4.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粉煤灰年均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粉煤灰来源必须是电厂,采用风选工艺制造;

3.4.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国家、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6 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只可以代理1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厂家均需满足本次招标对生产商的相应要求,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5外加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5.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外加剂年均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

3.5.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5.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国家、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5.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6 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防排水板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6.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6.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6.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6.4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由国家、省部级检验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6.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投标产品在公路、市政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6 履约信用要求:不存在行业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过程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情况;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6.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办理),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响应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见招标公告联系方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本次招标购买招标文件款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3已注册成可使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可使用供方交易系统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电商平台供方交易系统中对本次招标欲投包件进行响应,响应成功后,投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也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叶路27号 )。

6.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要将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叶路27号)。

7.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项目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五桥镇郭家寨

联 系 人:王小玲

联系电话:***-********

户 名: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龙头寺支行

账 号:****************0706

                         2016年 11月2日


标签: 物资 道路工程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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