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公司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起重设备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南化公司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起重设备起重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南化公司苯胺-橡胶助剂产业链项目及延伸3万吨/年MIBK项目起重设备起重设备(招标编号:NZZ******-270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起重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新建仓库电动单梁起重机3360-L01 1.000
2 1.5万吨MIBK装置1900-K-102B循环氢压缩机用电动葫芦1900-H- 1.000
3 1.5万吨MIBK装置19米层平台用电动葫芦1900-H-0002 1.000
4 3万吨MIBK装置1910-K-102B循环氢压缩机用电动葫芦1910-H-00 1.000
5 3万吨MIBK装置19米层平台用电动葫芦1910-H-0002 1.000
6 3万吨MIBK装置1920-K-102A循环氢压缩机用电动葫芦1920-H-00 1.000
7 3万吨MIBK装置19米层平台用电动葫芦1920-H-0002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2022年至今,投标方至少提供1台电动单梁起重机(起升重量≥10吨、起升高度≥7米、跨度≥16.5米的)产品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如供货合同不能体现业绩,则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2022年至今,投标方至少提供2台电动葫芦(起升重量≥2吨、起升高度≥25米)产品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如供货合同不能体现业绩,则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满足业主提出的工业互联网标识应用和数字化交付要求。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偏离都要在招标要求的澄清时间内进行澄清,招标人将及时给予答复;不接受未进行澄清的任何偏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14日13时0分 至 2024年11月19日13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新版全流程电子标特别说明及四个操作手册》。 (4)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5)本标为电子标,操作流程见网站网站首页的操作手册(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引)或咨询系统客服*****转5。 (6)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根据《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诚信管理办法》,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B)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0)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咨询电话025-********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富逊 联系人: 陆维军

电 话: 025-******** 电 话: 025-********

电子邮件: jiangfx*****.nhgs@sinopec.com 电子邮件: luwj.nhgs@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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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标签: 苯胺-橡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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