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工2025年度采购滤清器类产品招标公告
龙工2025年度采购滤清器类产品招标公告
经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机械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龙工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龙工(江西)机械有限公司、龙工(上海)挖掘机制造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挖掘机有限公司、龙工(上海)路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龙工(福建)桥箱有限公司授权,授权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决定对以上9家子公司所需的滤清器类配件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龙工2025年度采购滤清器类产品
项目编号:CG-*******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滤清器类生产经营合法资格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等。
2、招投标对象:物料配套原供应商、龙工供应链体系内潜在供应商、行业内潜在优势供应商。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4年12月02日11:00之前(逾期投递将不予受理,视为放弃参加2025年年度合同)将加盖公章封印好的投标书送达投标书接收人处(含邮寄),逾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快递文件袋封面请务必注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快递封面贴“滤清器类产品招标文件”,如未按要求执行做废标处理。
2、投标方在送投标书时,须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均加盖有效公章)、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同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寄出。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电汇),否则将视为废标。未中标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并合同期限执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投标方必须按照我方提供的物料清单(详见投标书附件)表格中内容规定填写价格、不得私自更改表格内任何信息,填写后,请务必认真校对投标价,误填、少填、多填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
4、投标方务必重视《投标书》的法律严肃性。投标价格(未税到厂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等)必须在我公司发出的招标物料清单(详见投标书附件)用A4纸打印成投标清单并填写(可机打)投标未税价格,填写字迹应清晰,不得涂改,不得自行设计投标书,否则将视为废标。
5、特别提醒:填写后,请务必认真校对投标价,误填、少填、多填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负责,空缺项视为放弃该项合作。
6、我方提供的投标报价清单可用A4纸打印后作为投标书,投标书必须加盖骑缝章,首页及尾页加盖公章并签字,否则将视为废标。
7、投标书封订成册,正本一份,必须装入A4大小的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和快递文件袋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项目编号,标书不得折叠,所有文件封口处均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8、重要:因我司招标项目较多,为便于文件区分,文件袋封面和快递文件袋封面请务必注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未按要求执行做废标处理。
三、开标:
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在 2024年12月02日 在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招标小组开标。
四、评标:
1、本次招标采用一轮投标法,不议标。
2、同一子公司同一品类只保留3家供应商,采用一主一辅一备选供应商策略。
3、独家供应的物料,须达成龙工的降本要求。如未达成,龙工启动第二供应商开发计划。
4、多家供应同一物料,配额的调整综合考虑供应商单一物料降幅及供应商整体降幅。
5、综合评定后,按最低价中标法执行。
6、一标中标供方保证≥70%份额、二标中标供方≤30%份额,份额锁定至少6个月。
五、定标:
1、我公司于开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单位告知开标结果,并通知中标方签订相关协议及产品采购合同。
2、中标方无法签订合同的或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无法保质保量供货的,我公司可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罚金处理。
六、产品质量标准:
1、中标方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在提供中标产品的合作期内若发现有任何假冒产品,我公司有权利按照该批次供货总金额的十倍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对中标的各投标方须对中标的标的物的品质实施全权负责制,中标方所提供产品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和甲方技术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制造;乙方提供产品服务并符合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和售后服务协议的要求。
2、若设计、制造、质量不符合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书规定和要求,否则招标方有权退货或者允许中标方整改,由中标方负责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在招标方规定时限内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和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招标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七、到货地点和包装要求:龙工各基地子公司仓库,按行业标准要求包装。
八、合同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送样产品按招标价格结算)。
九、结算方式:参照双方2024年合同条款执行(90天,<5万现汇、≥5万银行承兑发票,按到货时序分批开具,每月15、25日为发票记账日)。
十、其它:
1、任何单位不得在竞标过程中相互通标、串标,否则永久取消投标资格。
2、如遇特殊情况或其它未说明事项我公司有权做出相对应的调整,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声明: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作为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的内设机构,负责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合规;在招投标过程中涉及的相应权利义务由授权方实际享有和承担。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程序改革旨在强调公平、公正,合法、依规,招标办接受业务部门、投标单位监督,同时受理各单位针对投标业务的投诉与意见收集。
招 标 单 位: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收款单位:龙工(上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新桥支行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民益路26号聚才楼
联系人(收件人):李女士
电 话:136*****930
招标公告网址:www.lonking.cn
招标相关图纸及业务咨询请联系:
受 理 部 门: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 系 方 式:187*****866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受理意见反馈及投诉请联系:
受 理 部 门: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廉政办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方 式:电话159*****828
邮箱 lgh@lonking.cn
微信号 xmhclgh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民益路26号
中国龙工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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