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路青银桥东至新博路段信号灯安装

株洲路青银桥东至新博路段信号灯安装

青岛瑞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瑞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对瑞华公司株洲路青银桥-新博路段信号灯设备安装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株洲路青银桥-新博路段信号灯设备安装项目

二、项目内容:信号灯设备安装调试(详见报价单)

三、项目实施地点:株洲路青银桥-新博路段。

四、技术/服务要求:

1、本项目统一安排勘查现场。

2、施工要求:

2.1设备安装时做好成品保护,不能损坏。

2.2使用的技术应符合崂山区的交通特点,满足智能交通需求,能与崂山区现有的设备兼容匹配。可以实现与青岛市公安局及崂山分局现有平台的无缝连接。

3、验收标准:

3.1符合《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2005、《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2016要求。

3.2能由交警指挥中心远程控制。

3.3符合建设单位施工要求。

3.4中标单位负责将安装设备接入崂山分局现有平台,如不能实现接入采购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中标单位需全额退还预付款并赔偿采购方相关经济损失。

五、计划实施周期:竣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00元(大写:玖万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商务合作:购买实际结算金额3%的青岛饮料集团产品,低于3%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上发布.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款项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工程款。

2.施工过程中出现追加项目情况,另行进行评估并签订补偿协议;若过程中出现费用降低的情况,则签订补充协议。

3.乙方需提供与最终合同结算款等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各种材料费、机械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各种规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低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一致情况下,一次报价总价最低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1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1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四、其它

投诉举报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瑞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鹏

联系电话:185*****017

电子邮箱:qingdaoruihua@163.com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青岛市,崂山区,青岛,0532-

标签: 信号灯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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