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昆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因日常工作需要,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学校昆仑校区垃圾清运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二、预算金额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元整(¥******.00)。

(二)测算依据:根据《关于统一征收城市垃圾清运费的通知南价([2003]44号)》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5元/人·月,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按量减半计收”即1.25元/人·月,昆仑校区在校师生*****人计算。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服务根据南宁市垃圾清运、消纳相关规定将昆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消纳至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填埋场。

(二)服务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

(三)服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四)服务质量和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于每天 10:00 前完成生活垃圾清运,不得积压。如遇特殊情况(大型比赛、寒暑假等),采购人提前电话通知,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车辆和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垃圾清运,并做到日产日清。

2、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洒,因供应商违规造成的环境污染,供应商须承担全责,并弥补损失。

3、供应商从事清运垃圾的工作人员,应穿着供应商统一的工作服。

4、供应商要爱护工作区域的财产和草木以及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如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5、垃圾清运服务的开展均不得影响采购人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同时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应自觉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接受采购人监督,并依采购人的要求随时纠正或改进其工作。

6、供应商进入校园的清运车辆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等,按交通规则及路标、交通指示牌指引行驶。如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7、进入校园的清运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良好,并符合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尾气、噪音等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的检测标准。若被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发生的费用。

8、清运垃圾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和有关环保法规,并符合校园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垃圾不落地。

9、合同履约期间,供应商人员及车辆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均需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安排相对固定的车辆和人员负责采购人的生活垃圾清运。

10、垃圾清运消纳服务工作人员熟悉垃圾清运消纳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设备人员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1、供应商如果未按要求完成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工作,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违约责任以合同为准。

12、每日清运完成后需在生活垃圾清运清单签字,若供应商连续两天未完成生活垃圾清运、消纳工作,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和车辆清运、消纳生活垃圾,所产生的费用(以发票开具金额为准)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的费用中扣除,并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每天扣除500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3、必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经营许可范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额(人民币):本次询价收取保证金1500.00元(供应商转询价保证金时,请备注:昆仑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保证金)。

(二)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询价保证金必须是以供应商账户转出、开具或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给供应商的保函,供应商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435*********

供应商使用保函递交方式时,供应商将保函原件电子扫描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专人管理。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

(三)除询价采购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00元,费用含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清运、消纳生活垃圾费用,工人装车费用、数据采集费、资料费、管理费、劳务费、税费等。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供应商报价需报总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总款项分四次支付(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25%。供应商每个季度工作任务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款项以转账方式付清(自行收缴除外)。

八、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格式见附件1。

(一)资格审查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告复印件。(上述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服务及报价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项目报价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自拟)

6.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20日09:00-10:00送至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楼404室,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71-*******

(二)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十一、评标方法

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评标,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询价公告,响应各项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

(一)合同内容及条款见附件2。

(二)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布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

十四、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

十五、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韦老师 电话:0771-*******


2024年11 月14 日



附件:

1. 响应文件格式

2. 合同文本格式



标签: 生活垃圾 校区 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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