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朝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采购高血压治疗仪一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万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接诊高血压患者较多,新发高血压日趋年轻化,他们对有效的治疗手段有着迫切的需求。该设备投入使用后不仅可以满足辖区广大高血压患者的治疗需求,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水平,还能够为预防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发挥重要作用。经市场调研及论证专家现场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目前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注册证上适用范围中明确标明“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而非“辅助治疗”)的仅有“山东省嘉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注册证号:鲁械注准201*****145)。由于本次所采购的货物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山东省嘉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唯一授权经销商“河南德聚仁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高血压治疗仪。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河南德聚仁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开元大道青网科技院内10号楼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刘劲宏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连建学

河南科技大学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宝俊

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

内科副主任医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1月15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本项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朝阳镇卫生院

地址:洛阳孟津区朝阳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西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1号楼17楼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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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鼎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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