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
2、采购编号:FJSXZB*******-1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4、采购内容: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服务规范 | 服务期限 | 比选保证金 |
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项目采购(二次) | 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 24个月 | 1万元 |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与邮政企业合作过程中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发生法律纠纷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载明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经营范围,如室内装饰装修、零星修缮等)。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不处于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承诺与声明;
(1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存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1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注: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2)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层701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区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详见附件2)一并发送电子邮件(fjsxzb@163.com)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注: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采购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比选响应)报名将被拒绝。
(3)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比选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时磋商供应商的名称要与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并在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30- 15:00(北京时间)完成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3)供应商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本项目接受供应商派代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体:(适用于公开比选)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水头路10号
邮编: ******
项目联系人:卓荣
电话:0591-********
开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桥支行
帐号:1402 2253 1960 0012 216
电子邮件:fzyzcg********@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邮编:******
联系人: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联系电话:0591-********分机号8633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小蔡
联系电话:0591-********分机号8700
缴交及退还报价保证金、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联系人:财务
电话: 0591-0591-********分机号8712、********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附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9350 0301 0018 0789 03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采购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报价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 |
附2:供应商报名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供应商名称 | |
2 | 供应商注册地址 | |
3 | 供应商联系电话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
5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
6 | 纳税人识别号 | |
7 | 开户银行 | |
8 | 银行账号 | |
注:由于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信息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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