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置钢管处置项目公告
废置钢管处置项目公告
各报价响应人:
发包人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拟实施废置钢管处置项目,现就本项目废旧物资的处置以密封报价(价高者得)形式选择回收公司,欢迎贵单位进行报价。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范围和内容:
废旧物资名称 | 预估重量(kg) | 备注 |
钢管 | 700 | 管长约15米,管直径约325mm,管壁厚约7mm 计价方式按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
2、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
三、项目报价原则
1、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废物料清理、装卸、运输、保险、税费、风险费用、不可预见费及清运完废旧物资后的场地清理等全部相关费用由贵司负责。
2、本次询价以价高者得。
请按照附件报价函格式报价(以附件形式上传)。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在电子采购平台开启报价文件,按照固定单价和预估重量计算暂定总价进行比价。
2、经评审,报价最高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者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1)选择货期(工期)短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2)不要求货期(工期)或货期(工期)相同的,则相同报价的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最高报价还是相同的则以电子平台系统排名第一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4、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5、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2),询价函和成交人的报价函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6、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报价要求
1、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电子采购平台设置的截止时间,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联系人:王子琦,电话:135*****009 邮箱:********@gdg.com.cn
广州发展南沙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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