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

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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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

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QT0112G24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雨污分流改造及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巴彦县巴彦镇。

2.3建设规模:新建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624米,管径d600-d2400;HDPE雨水口连接管7874米,管径DN300;雨水检查井1377座;雨水口1999座;排水口8个。改造HDPE污水管线582米,管径DN600;污水检查井15座。明沟清淤7088米。路面拆除及恢复******.068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财务审计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全过程管理:项目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等。

(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包含的相关工作内容。

(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

(4)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5)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工作,取得审查合格书。

(6)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等工作。

(7)造价咨询管理:承担本项目编制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全过程造价控制、财政不予评审的竣工结算审核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8)环境影响咨询: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环境影响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包含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9)水土保持: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作监理、水土保持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

(10)防洪评价:分析工程实施对现有的防洪提等水利工程以及涉水工程设施影响程度,进行工程对防洪以及河势影响评价。

(11)现状管道调查测量: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现状管道调查测量内容,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12)工程质量检测:完成本项目施工全过程所用材料的质量检测,提交检测报告。

(13)沉降观测: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沉降观测内容,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14)物探: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物探内容,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15)竣工测量: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竣工测量内容,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16)黑土剥离编制方案: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黑土剥离方案编制,提交编制成果报告。

(17)地形图测绘: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地形图测绘内容,提交测量成果报告。

(18)桥梁改造工程检测鉴定服务: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桥梁改造工程检测鉴定服务,提交鉴定成果报告。

(19)招标代理服务:提供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9,762,6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满足以下最低资质要求:

(1)全过程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截图。

(2)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4)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5)造价咨询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招标代理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职):

3.2.1 项目总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 全过程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3 工程勘察(1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4 工程设计(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 以上职称。

3.2.5 工程监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3.2.6 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

3.2.7 招标代理服务负责人(1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

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

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当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异议和投诉

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 标 人: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巴彦县北直路205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

招标代理: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木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0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30*****300

电子邮箱:130*****300@163.com">130*****30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防涝 雨污分流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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