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所扬州院航空谷超算中心屏蔽机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阳所扬州院航空谷超算中心屏蔽机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阳所扬州院航空谷超算中心屏蔽机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所扬州院航空谷超算中心屏蔽机房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沈阳所扬州院航空谷超算中心屏蔽机房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盐运路西侧、韩许河路北侧

2.3工程规模:屏蔽机房面积为屏蔽机房249.5㎡,及配套设施。

2.4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本次建设内容包含超算中心机房及配套部分的设计、采购及实施,具体招标范围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1月29日。

2.9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2.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有: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乙级及以上,业务种类:屏蔽室建设);

和(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额3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投资规模3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或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6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

(1)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的设计、施工、项目负责人员均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不属于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惩戒对象。

(3)投标人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分包、挂靠。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下午16:00时到2024年11月19日下午16:00时。(各标段相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进行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售后不退。

※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前,请确认已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并缴费开通了相关功能(收费标准请咨询平台客服400-890-0880)。标书费一定要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并缴费开通相关功能后再行支付,一经支付成功后无法退还,请投标人一定确认参与意向※。

付款方式:按照下列链接进行缴费(※链接只针对本次项目,仅支持缴费与项目报名无关※):

https://www.avicbid.com/zhj/ananymous/xm/gcdd/bptsf?ywbh=YjZjNjM1NzJjOWVjNDZmMGEzZGEzNDhjNGE3ZGI0NmM=

投标人直接访问链接输入信息提交即可进入标书费支付页面(※链接只针对本次项目,仅支持缴费与项目报名无关※),完成购买支付(如通过该途径完成支付的投标人,不得以重复支付为由申请退费)。

付款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本项目相关购买位置选择“电汇”类型,上传付款成功的凭证,待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标书。目前为每日集中人工审核,无需电话确认,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购买提交时间,关注审核流程。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各标段相同),仅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电子发票经财务确认后由发票系统向投标人报名时所登记的邮箱发送。

4.4 任何未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ebid.eavi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eavic.com),具体操作若有不清楚可拨打电话:**********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思源大厦401)。

5.4 逾期送达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同时其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其已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无效并不予拆封。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5.5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签到确认,否则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

6.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4-******** 电子邮箱:lnaited@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思源大厦12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avic.com)。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内28号楼B栋

联 系 人:袁经理

电 话:0514-********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0号思源大厦1202

联 系 人:韩工、于工、郑工

电 话:024-********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沈阳,扬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屏蔽机房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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