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1、5、9、10号线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安全检测项目单一来源

上海轨道交通1、5、9、10号线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安全检测项目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发布日期
2024-11-14
公告编号
截止日期
2024-11-21
招标代理
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运一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海轨道交通1、5、9、10号线气体灭火系统钢瓶安全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180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对1、5、9、10号线车站气体灭火系统烟烙尽气体钢瓶安全检测时限已满五年的1268瓶气体钢瓶进行安全检测。检测要求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内容之规定。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本项目内的气瓶为“惰性气体”,每五年检测一次,承担气瓶定期检验的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的规定,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取得资格证书。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鉴于本项目涉及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拟承揽的单位须熟悉操作流程,熟悉上海地铁的规章制度,熟悉相关气体灭火系统,具有相应的经验能力及履约条件。上海清蒲气瓶检验有限公司是上海唯一家取得国家认可的针对消防气瓶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公司,且检测基地在上海本地,也是泰科安全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安素产品(气体钢瓶)中国唯一授权钢瓶二次检验的合格供应商。是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单位”,历年来,已承担过上海地铁多条线路的气瓶检测任务,对现场情况熟悉、检测经验丰富,沟通高效,履约情况获得认可。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清蒲气瓶检验有限公司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黄河路355号雅洲商务大厦3号楼302室 受理电话:021-***************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体灭火系统 安全检测 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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