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的通知》《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7】157号)的规定,介休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农、林、水、环保等有关专家对介休市张兰镇沟底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后旧房拆除及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准予该项目立项。为确保土地复垦项目有关事项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局拟选择1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介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二、代理范围: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采购

(服务期限:一年)。

三、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以及相关业绩、荣誉等材料;

(三)公司简介;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五)服务方案。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网上发邮件报名

(三)联系方式:jxstdzlzx@163.com

六、招标实施

(一)参与投标的单位于11月19日下午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成电子文档发送至jxstdzlzx@163.com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

(二)评标时,由介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从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中通过专家综合评分的方式来选取1家单位作为土地复垦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代理仅限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单位采购的招投标代理,项目招投标结束后,代理关系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介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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