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三期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华夏莆招【2016】5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五云村三期路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华亭镇五云村 ;
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概算约44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
4) 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城厢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16 年11月4日起在莆田·城厢华亭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www.htzwgk.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城厢华亭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交履约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华亭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五云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邮编: / ;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明阳路55号云上居B区4号楼1402室,邮编:351100;
电话:****-******* 传真: / ;
联系人: 陈先生 。
标签: 路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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