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生态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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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生态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
建工程生态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2024年6
月21日第5号总经理会议纪要 批复/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预算。本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
关段改建工程生态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1.3釆购代理机构: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HBGS-2024-WC-FW-326130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3月,我公司和山西翰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山
西路桥集团忻州国道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
工程环保、水保综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该项目全长170.414km,项目沿线地形地貌复
杂,涉及河流水库及各类生态系统众多,我公司现有技术力量难以在业主要求的2024年底前
保质保量完成详实的生态现状调查,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拟采取与专业公司协作开展生
态现状调查。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
改建工程生态现状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2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2.5服务要求: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专业制度规范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2.6采购限价:人民币34.98万元。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2.8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资格: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表,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
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目前没有受到上级行
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未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
(http://www.sxjkzcpt.com.cn:88/pub/index_pages.html)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者不能参与投标: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4日18:00~2024年11月19日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申请
下载采购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须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注册
(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山西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业务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栏目。
4.3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表;
(3)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
交易平台相关查询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彩印
件;
(6)供应商联系表(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并上传至“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
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
4.4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自行分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4.5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在文件获取时间内汇至代理公司账户,未
及时付款后果自负)。
谈判文件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太原亲贤北街支行
帐 户:0906014170007893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351-7221966
供应商须公对公账户转账,并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号(可简写),且注明“文
件费”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14:30
时至15:00时内(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5.3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
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收费站(出口方向)北50米
联 系 人:原先生
联系方式:0351-7779573
采购单位: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滨河收费站(出口方向)北5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54878903
采购代理: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传真电话:0351-7075969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