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酒店植物及花卉景观服务第二次
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酒店植物及花卉景观服务第二次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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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广阳岛国际会议中心及配套酒店所需各类摆放植物、鲜花等。 | 237,364.80 元 | 1(项) | 237,364.80 元 |
1、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须上传本项目的响应文件一份。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平台上的报价必须与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制作,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上传至行采家-电子竞采平台,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未按要求制作的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人组织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运输费、养护费、苗木购买(使用)费、机具和耗材购买(使用)费、税费等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植物数量和对应单价计算费用。
本项目设置总报价和单价报价最高限价,各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植物临时租期的时间按次结算,每次3-7天左右(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费用统一在当季度支付中一并支付。
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了解项目情况。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每季度支付一次,采购人按照中标人实际数量和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成交供应商按每季度支付金额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采购人。
2、付款方式:采购人收到票据后20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供应商票据金额以转帐的方式支付。
注: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向中标人按发票金额进行付款。
1、供应商如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进入比选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比选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www.gec123.com/x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质疑)、投诉的,应当在公示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超过异议(质疑)或投诉时效的,采购人可不受理
3、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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