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泸水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公告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泸水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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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工信〔2024〕295号) 文件要求,为提高行业跨部门联合监管水平,重点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泸水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管部门任务分工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二〇二〇年第2号)和《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各有关部门按以下分工推进工作:
(二)发展改革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施监督管理等。
(三)公安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处置。对回收拆解企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者用于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的行为依法处置。对回收的报废校车、大型客车、重型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监销。
(四)生态环境部门: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并依据相关法律处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回收拆解造成环境污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交通运输部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危险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举报对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依法处理。配合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步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工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和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各级相关部门按照非法回收拆解线索及新接收问题线索,逐点排查核实,逐点整治处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按各部门对应任务分工处理,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各部门政务网对外公开。
三、举报方式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举报电话:0886-*******
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举报电话:0886-*******
泸水市公安局举报电话:0886-*******
州生态环境局泸水分局举报电话:0886-*******
泸水市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886-*******
泸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86-*******
举报邮箱:**********@qq.com
举报信函投递地址: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112号(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工业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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