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

182.******

元,其中工程

费133.******万元。

1

延庆城区再生水利用小微改造项目(一期)包括:拆除工程、新建管道接原管道、水表井、阀门井,原路面、路缘石、绿化恢复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共12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电子证书的可提供电子证书,未取得电子证书的,在有效期内即可);

3.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4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3.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5至2024-11-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1)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关注成功后,供应商将关注成功截图加盖公章发送*********@qq.com邮箱,采购代理收到后邮件发送电子版图纸。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层开标室(开标室以当日电子显示屏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4-11-25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六层开标室(开标室以当日电子显示屏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的采购政策;

(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采购政策;

(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1143号);

(4)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 号、财库【2019】18 号、财库【2019】19 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线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 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参与本项目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内,未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水务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龙庆南路6号        

联系方式:曹晓旭,********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10号楼1703室            

联系方式:李雪峰,138*****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  138*****683

标签: 微改造 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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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泽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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