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箬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箬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002******J/2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单位:
  • 箬横镇
关于做好2024年箬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4 11:28 信息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各村(居)、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根据温教〔2024〕52号文件规定,经箬横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所有批次报名时间均为6月25日至6月27日(每日6:00至22:00),在规定时间登入“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或“浙里办”手机APP中选择相应学区内学校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另行通知。

(二)2024年箬横镇范围内小学、初中学区不变。

(三)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分别由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核。人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3〕6号文件为依据)、曙光匠才子女(以温人才领〔2024〕3号文件为依据),分别由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核。以上各类对象由镇政府负责统筹安排落实入学。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市就学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入学,按国家及浙江省明确的相关政策执行。

(四)优化“长幼随学”服务。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优化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人性化服务举措,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允许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通过县域内跨校或跨县域转入现户籍地址学区或符合入读条件的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

(五)2023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3年度箬横镇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分配给每家企业1个入学名额(同时为纳税二十强和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享受2个名额),填写《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由镇发展服务办审核后,于6月23日前报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箬横镇中心小学、箬横镇新区小学、箬横镇中学就读。

(六)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以2023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截至2024年6月27日),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填写《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镇发展服务办审核后,于6月23日前报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箬横镇中心小学、箬横镇新区小学、箬横镇中学就读。

(七)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股东(以2023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截至2024年6月27日),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填写《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股东章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镇发展服务办审核后,于6月23日前报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再统筹安排到箬横镇第二小学、箬横镇第三小学、箬横镇中心小学贯庄校区、贯庄中学就读。

(八)箬横镇区域内2023年度营收增量前三的三产企业的负责人(以2023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每家企业享受1个名额,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截至2024年6月27日),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填写《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证、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由镇发展服务办审核后,于6月23日前报镇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相关学校就读。

(九)有学区房产能参加摇号的资格条件:凭房产证报名,相应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产权须为适龄儿童(少年)自有住房、或其父母单独(共同)所有、或其父母仅与祖父母共同所有;2、适龄儿童(少年)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4、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面积不限)。

(十)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准时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者,则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镇范围内调剂。

(十一)箬横镇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新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小学、初中学校负责,箬横镇组织有关人员负责监督。

三、各中小学招生录取批次及办法

1、箬横镇中心小学招生录取按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箬横镇中心小学直接招收入学,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和房产在箬横村、解放村、埭头村、义民村、镇东村、朝西村、马桥村、水岸村、翻身村、团结村、咸田村、浦头村、繁荣居(一居)、建设居(二居)、民主居(三居)、团结居(四居)、北新居(五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房户一致”),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2)2016年新的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出台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区户籍但无房产的视作“房户一致”。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3)2023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3年度箬横镇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2023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适龄子女。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第二批次:

(1)报名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已在学区内的,但无房产(2016年10月12日后迁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

(2)箬政〔2000〕62号《关于马桥小区移民子女就学问题的函》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石松一级公路移民在朝西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以镇政府拆迁协议和拆迁前的房产证为准,房产是祖父母的,只能享受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名额,自行转让的,不予考虑)。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拆迁协议、拆迁前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本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为建城区范围内人民南路以北小区和国有拍卖的房产(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房产条件按照本招生办法(九)规定。

本批次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箬横镇中心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箬横镇中心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由箬横镇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2、箬横镇新区小学招生录取按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箬横镇新区小学直接招收入学。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新繁荣村、常乐村、浦岙村、凤山村、桥下村、龙岗村、前九份村、西汇头村、街龙头村、新基村、兴盛村、陈塘洋村、上叶村、李婆桥村、大路毛村、中库村、白峰山村、彭林村、长西村、亚湖村、晋岙里村、汇头林村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移时间截至2024年6月27日(含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

(2)2023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3年度箬横镇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2023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适龄子女。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第二批次:

“81”省道、台州沿海高速安置户的适龄儿童(少年)(以镇政府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是祖父母的,只能享受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名额,自行转让的,不予考虑)。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拆迁协议、拆迁前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本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为建城区范围内在人民南路以南的小区和国有拍卖房产的。房产条件按照本招生办法(九)规定。

本批次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箬横镇新区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箬横镇新区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由箬横镇新区小学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3、其他小学的招生录取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小学直接招收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某小学学区内的,户口迁移时间截至2024年6月27日(含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2)市规上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每家企业限1人),由镇发展服务办负责审核;2023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股东的适龄子女。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3)服务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单位证明、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各小学学区户籍,但其父或母有温岭户口,在箬横镇该小学学区内有房产,房产条件符合本招生办法(九)规定,可凭相关产权证和户口簿,到该住宅所在学区的小学报名。父母在本镇有多处房产的只能选择一处报名。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数超过各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父母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则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生。若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数超过各小学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

(1)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的户籍在温岭的,在某小学学区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的(截至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年检合格证明。

(2)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某小学学区内务工,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两年的(截至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在温岭市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市社保中心出具)。

若有空余学位,则招收录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按照《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所报学校按积分高低录取。

(2)报名对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2.当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开始前,其父或母已在台州市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2024年1月至6月在温岭市缴纳社保满1个月。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他居住凭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社保缴纳情况)。

4、箬横镇中学招生录取按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有箬横镇中学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迁移时间截至2024年6月27日(含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2)2023年度箬横镇企业纳税二十强及2023年度箬横镇工业产值二十强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2023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适龄子女。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第二批次:

箬政〔2000〕62号《关于马桥小区移民子女就学问题的函》中的适龄儿童(少年)、石松一级公路移民在朝西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81”省道、台州沿海高速安置户适龄儿童(少年)以镇政府拆迁协议和拆迁前的房产证为准,房产是祖父母的,只能享受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名额,自行转让的,不予考虑。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拆迁协议及拆迁前房产证。

第三批次: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若有空余学位,则开始第三批次的招生。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本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在小区和建城区范围内有国有拍卖的房产,房产条件按照本招生办法(九)规定,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箬横镇中学的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若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箬横镇中学的空余学位数,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由箬横镇中学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5、贯庄中学、东浦中学招生录取分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初中直接招收入学:

(1)有各初中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移时间截至2024年6月27日(含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2)全市规上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每家企业限1人),2023年度箬横镇区域内规上企业的股东的适龄子女,填写《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由镇发展服务办负责审核。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3)服务于镇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学校负责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单位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则按以下办法招收,报名学生数大于空余学位,则采用摇号的方法录取,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并实施。

适龄学生为温岭市户籍,但父母或自己在箬横镇区域内有住宅,房产条件符合本招生办法(九)规定报名,适龄学生可凭与该房产产权人或房产共有人持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及相关产权证,到该住宅所在学区的中学报名。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均可)。

第三批次:若有空余学位,则通过摇号公开招收,在余位总数范围内,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名对象通过摇号产生各校的招收对象。

(1)其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相应学区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的(截至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年检合格证明。

(2)其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相应学区内务工,且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两年的(截至2024年6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在温岭市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由市社保中心出具)。

贯庄中学若有空余学位,则招收录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按照《2024年温岭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所报学校按积分高低录取。

(2)报名对象: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小学毕业生。2.当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开始前,其父或母已在台州市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2024年1月至6月在温岭市缴纳社保满1个月。

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在我市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若父母有一方不在我市,可出具在非户籍所在地取得的《居住证》或其他居住凭证;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需提供办理积分一方的身份证,用于核查积分、社保缴纳情况)。

四、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少年)一律不得提前入学。延迟入学儿童(少年)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和行政中心教育窗口提交有关资料及延迟入学申请,无提交者,今后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不得到其他学区入学。

(二)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均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要按省标准化学校创建要求严格控制班额,确因生源因素而突破班额的学校,须经镇人民政府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

(四)不得跨镇招生,严格控制镇内跨学区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

(五)公办小学、初中的注册名单在市教育信息网、温岭阳光工程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严格审核把关,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该学生退回原户籍所在学区就读。

(六)平行编班,公平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七)公办小学、初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八)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少体校网点运动队运动员除外。

(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使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每位中小学生一个学号,市教育局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温岭市内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原则上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才允许转学:儿童(少年)户籍在转入学校学区内且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职责

为加强2024年全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已成立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金益成镇长担任,张琦、张学平、吴恩荣、陈晨、徐海君、陈娅婷担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管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4年箬横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

箬横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2024年箬横镇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doc



标签: 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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