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连发改行[2023]1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债卷资金等国家级省的各类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或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建设单位为 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联系方式:

2.1 建设单位: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6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农业农村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7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08-6012室

2.3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连州市连州镇、星子镇、西岸镇、保安镇、龙坪镇等5个镇。

四、项目概况: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由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组成,涵括连州市连州镇、星子镇、西岸镇、保安镇、龙坪镇等5个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庄沿线环境改造提升*****㎡,滨水空间优化*****㎡,水田空间整治*****㎡;秦汉古道星子段修复,福山设施优化,四小园建设200处,村口改造22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2处,村民活动设施新建/优化12处;田头智慧小站8处,标识系统提升21套,驿站及公厕打造20处,乡村治安防控49套;新建现代农业产业园2处,星联莲藕种植基地80亩,富硒产业基地1500㎡,大型城乡集贸市场1处,水晶梨产业基地500亩,水晶梨种苗现代种业基地2000㎡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深化设计、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2)招标控制价:¥5654.******,其中建安工程费:¥5499.******万元;工程设计费:¥121.******万元;工程勘察费:¥32.******万元。最终以清远市连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注: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由承包人负责。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

(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并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3、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工程项目编号)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递交)。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

2.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以下任意一项勘察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项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方提供):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施工资质适用于建市[2016]226号和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

3、主要人员要求:

3.1、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勘察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3、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中的一种:

1)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为未被锁定状态的截图;若网站未查询到“未被锁定状态”结果,可以提供查询后的空白页截图。

2)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从业人员”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证明的截图。或查询“个人工程业绩”有在建工程,但全部工程业绩状态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工验收或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

【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广东省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广东省外建设的工程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4、专职安全员1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牵头方提供)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3 个,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单位 ,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十、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且补充公告实质性改变招标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建设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建设单位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最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异议受理电话:0763-*******

地址:连州市湟川北路144号农业农村局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资料。

建设单位: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 14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编号GC******2024040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时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2月5日15:00时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时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00时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5:00时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5日15:00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5日15:00时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11:00时评标地点连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评标(二)室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招文********(发布).doc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审核).zip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招文********(发布).pdf

标签: 振兴示范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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